南宋岱山盐场盐监横陽邵叔豹
盐,对于今天的人们来说,真是一种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调味品和工业化工原料。人们可以在广袤的盐田中以薄膜滩晒的技术获取大量的原盐。但在数千年前,由于提取技术的落后,作为日常生活必需品,盐就非常珍贵,实行国家“专营”制度,成为国家一个重要的战略物资。从汉武帝的《盐铁论》到宋代的柳永场监,再到明清两朝,都用海水熬盐,在制作上承袭单一落后的工艺技术。
海水制盐经历煎煮、板晒和滩晒几个历史阶段。其中煎煮的历史最长,舟山有记录的盐场从唐代置县起设立场监到清道光初年改为板晒止,达年,如果再向前延伸到秦汉,历史就长达数千年;而从板晒到滩晒,才两百年不到的时间。岱山县自古以来是舟山盐业最发达的地区,但是人们已经很少能够了解最原始的海水煮盐的具体方法了。
“煮海”“熬波”都是古代制盐的代名词,宋代词人柳永曾为晓峰盐监时,他的《煮海歌》是一首古代盐民生活场景的写实作品。他在词中写道:“年年春夏潮盈浦,潮退刮泥成岛屿。风干日曝咸味加,始灌潮波馏成卤。卤浓碱淡未得闲,采樵深入无穷山。”“船载肩擎未遑歇,投入巨灶炎炎热。晨烧暮烁堆积高,才得波涛变成雪。”南宋时期,岱山盐监邵叔豹也是一位悯惜盐民的好官。
邵叔豹(-),字隐甫,南宋温州平阳县崇政乡小龙里人(今南雁镇坎头村)。曾祖父邵膺、祖父邵锡、父亲邵倬。其家族通过祖上几代努力,家庭积累了许多财富。故家里有意让他读书考举以博取功名。他虽有才华、见识与气度,但运气不佳,没有中举,后通过凭借“募造战船”的机会走上了仕途。
邵叔豹初任监光化军(治所在今湖北老河口市西北)酒税,广拓税源,防止偷税漏税,所收税额不仅足够其州郡公务使用,还有剩馀用于赈济灾民。而在这之前,常年入不敷出;在他离任之后,当地官吏还感念只有他具备这种才干。后调任监镇江府(今江苏省镇江市)榷货务都茶场门,总领使专酒事,就是想利用他的才干增加收入。他说自己的诀窍就是童叟无欺,公道办事而已,他觉得一旦当了,就要好好干,不能平庸过去。
南宋孝宗淳熙十五年(),镇江府榷货务都茶场任满后刚回乡休假的邵叔豹,接到朝廷新任岱山盐场盐监之职务的任命。盐监,为从七品盐官。“监”是与“场”和“院”并列的盐业机构,直隶于朝廷的掌管东西盐政的盐铁使和度支使,设于“山海井灶近利之地”及“出盐乡”。而岱山盐监,比起先前那些职务,应该高了半个级別。
浙江的舟山从唐代开元二十六年(年)置翁山县始,就在如今的岱山、定海建立场监,对海盐建立严格的由国家“统购”与“统销”的专卖政策。舟山群岛是重要的海盐产区,唐初设“富都监”,宋代设“昌国西监”。其下设的五个生产场中,有岱山盐场。
邵叔豹在与前任办理交接手续时,看到有一项是“亭户(即盐民)欠官府的钱有六百余万。”邵叔豹很是惊讶。前任盐监说:“这还是我让他们减免了一半呢,我“受牌”的时候,远不止这个数字!”
原来,州、县官更每年要盐民缴纳“账例缩钱千余”,这还不包括其它名目:遇大兴土木时,或要雇佣人力——上司派俗称为“五分头子”的提刑司官员,向盐民索要资金,催缴款项。盐民把收缴税费的官员统称“五分头子”。这种说法源于绍圣三年()提出的东南六路漕司钞盐赢利分红的“五分指挥”的规定。“五分”,即是以“五分入朝廷封桩,五分转运司”留用之意。
此外,官府向亭户索钱,通过“甲头”来具体办理。“甲头”又称“亭灶甲头”、“灶甲头”、“甲首”、“灶首”、“都灶首”等,是“灶甲制”中的小头目,有时,也借用宋代“保甲制”中头目之名,称为“保正”。宋时实行“灶甲制”――类似于普通民户保甲制的一种盐民组织管理体制,是“保甲法”推行于盐户间的产物。
官府及官史想侵夺盐民利益,就通过“甲头”实施。“甲头”往往具有双重或多重的复杂身份。对上,他们可以代表亭户,支取制盐工本费一―即所谓“兜请本钱”;对下,他们又代表盐场官史,可向亭户催盐、发本、贷本钱等。在后一种情况下,他们不但主持灶甲事务,而且借机剥削和权制亭户。南宋时,两浙盐民分上、中、下三等,上户较富裕,往往站在官府一边,替官府说话,又要剥削中、下等亭户。
甲头持“状”代替盐民“请本”,即盐民煮盐的生产成本,包括盐民的生活费用。盐更将盐民的盐本从官府支取后却部分或全部装进了自己的口袋,而盐民生产所需的盐本仍全部或部分没有着落….....盐民辛苦地煮盐却还要偿清由官更贪污去的盐本。不等还完,新的盐本欠账又产生了……长此以往,才有了官府账本上的“六百余万”欠账。
邵叔豹了解了事情的原委,私下里将山盐场的情况报告上级的州官,以得到州官的支持,尽量免除岱山盐民的借欠。如果实在免除不了,则待盐民卖盐之后有了余资,再逐渐还清。为了方便盐民和减少零盐的损耗,邵叔豹允许盐民零星向官府缴售盐斤,零星过秤。
邵叔豹通过种种利民措施,提高了盐民的生产积极性,大家争相煮盐。随之,他们的经济收入也增加了十分之八、九。盐民在向官府缴纳税款之后,还有余钱用于改善生活。此外,经邵叔豹请求,免除了岱山盐民绍兴年间的欠款,数目达“千万”,从而使盐民不再遭受催逼之苦。渐渐地,岱山盐民能有余钱购买新衣,添置家具了。
在监盐之余,邵叔豹还为广大民众处理“争讼”事件,因为处事评判公平合理,大家都心诚悦服。这样,岱山百姓安居乐业,互不侵犯,其乐融融。与此同时,官府的粮仓和办公场所,也适时地得到了修茸。
邵叔豹的政绩,大家都看在眼里。如果邵叔豹想作贪官,以“盐监”之职,与“甲头”和其他官吏串通一气,一样可以获得大量不义之财的,但邵叔豹耻于这样做。正所谓“木秀于林,风必摧之”,他的政绩损害了“吏和甲头”的既得利益。这些人怀恨在心,于是,一纸诉状告到了上级有关部门,罪名是“妄用盐本钱”。
经过调查,上级官员认为,在邵叔豹任期,岱山盐民无一纸借据,政绩卓著,但他用于改善亭户基本生活的四百余万钱,虽是买盐后的积余,但仍属于是动用了官府的盐本钱。对此,邵叔豹并没有作辩解,只是苦笑着:“既然法律是这样规定的,我又有什么话可说的,只要处置我就是了!(“法当是,奈何!惟处置耳!”)幸好太守极其体谅他的无私之心,没有追究。
后邵叔豹被调任“监造御前军器”之职,但还没来得及上任,就于南宋光宗绍熙五年()六月十五日逝世,享年六十八岁。他曾让儿子邵持正拜南宋大儒、永嘉学派集大成者叶适为师,故死后叶适为其撰《宋武翼郎新制造御前军器所监造官邵君墓志铭》,生平事迹得已流传千古。
叶适先生在这篇墓志铭中,就邵叔豹在岱山盐场任盐监期间“妄用盐本钱”一事提出了自己的看法――世常日:“任不举职为可愧,然而有人之过,有法之患,夫法不为人计也。所以待有罪而已。世不独贪随不材而后得罪于法也,廉善有能亦未免椤人之情无以劝,而法有所待,则虽名司显史,将畏悔而不勇为者多”……
邵叔豹任上虽然触犯了朝廷的律令,但他的所作所为是值得肯定的—一想百姓之所想,急百姓之所急。与那些从不敢越雷池一步,只为保全自身名誉的“名司显吏”相比,他的“勇气”与“担当”显得更加难能可贵。
清代学者朱绪曾作《岱山盐场》一诗,赞颂邵叔豹其人其事:
五分头子困斯民,狠局谁知大有人。能使水心传一事,亭民欢喜着新衣。参考文献:1、《东沙史话》岱山县文史资料第11辑,岱山县政协文史委编撰,2、《民国.岱山镇志》汤浚编著;陶沙.陶和平.毛久燕点注.[M].、《邵叔豹与古岱山盐场》新平阳-12-、《平阳这个望族,已经延续多年》文荟平阳-06-26转载请注明:http://www.abuoumao.com/hykz/9249.html